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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式的组织结构优点和缺点
(一)职能式的组织结构
职能式是最基本的、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模式。职能式中项目协调层是各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没有专职的项目经理。职能式项目管理组织结构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将一个大的项目按照公司行政、人力资源、财务、各专业技术、营销等职能部门的特点与职责,分成若干个子项目,由相应的各职能单位完成各方面的工作。
职能式的另一种形式就是对于一些中小项目,在人力资源、专业等方面要求不高的情况下,根据项目专业特点,直接将项目安排在公司某一职能部门内,在这种情况下项目团队的成员主要由该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这种形式目前在国内各咨询公司中经常见到。
(二)职能式组织结构的优点
(1)项目团队中各成员无后顾之忧。
(2)各职能部门可以在本部门工作任务与项目工作任务的平衡中去安排力量。
(3)当项目工作全部由某一职能部门负责时,项目的人员管理与使用变得更为简单,使之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4)项目团队的成员有同一部门的专业人员作技术支撑,有利于项目专业技术问题的解决。
(5)有利于公司项目发展与管理的连续性。
(三)职能式组织结构的缺点
(1)项目管理没有正式的权威性。
(2)项目团队中的成员不易产生事业感与成就感。
(3)对于参与多个项目的职能部门,特别是具体到个人来说,不容易安排好在各项目之间投入力量的比例。
(4)不利于不同职能部门的团队成员之间交流。
(5)项目的发展空间容易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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