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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1)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规定: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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