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楼梯间的适用范围及设置要求
时间:2021-02-20 09:5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封闭楼梯间的适用范围及设置要求 1.封闭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具体如下: (1)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 (2)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高层建筑的裙房、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m且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其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住宅建筑的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2.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封闭楼梯间除应满足楼梯间的设置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几方面: (1)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2)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以及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