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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原因

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原因

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原因

  ①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

  ③各级司法部门没收其所有财产而收回土地使用权;

  ④土地使用者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

  ⑤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2年未使用;

  ⑥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⑦铁路、公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土地。

  注意: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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