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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住建云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

江西住建云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

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的通知

赣建审批〔2019〕139号
 
各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南昌市、赣州市、宜春市、赣江新区、瑞金市、共青城市、南昌县、资溪县、永修县行政审批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资质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实行“一次不跑”网上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自2019年10月29日起,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所有申请事项,均通过“资质系统”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且工作日随时受理。
 
(二)依据住建部《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254号),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已取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质系统”将在完成历史数据迁移后自动生成电子证书,企业可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服务平台--资质资格”,自行打印,原纸质证书作废。
 
二、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请
 
1.登录路径。进入“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凭CA锁登录“企业服务平台”,选择顶部导航栏中的“办事”,进入申请页面。
 
2.发起申请。点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对应的“立即申请”按钮,选择具体申报的事项类型,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报材料扫描件,填完后系统将生成PDF格式的申请表。
 
3.提交申请。直接在PDF格式的申请表上加盖企业法人章、企业公章的电子印章,点击“提交”即完成申请。
 
(二)受理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申请事项,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须认真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经初审合格的,点击上报我厅,系统将自动在初审意见表上加盖初审部门电子公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申请事项,按审批权限分别由市、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批。
 
(三)生成电子证书。审批同意后,将自动生成电子证书,企业可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服务平台--资质资格”,自行打印证书。
 
三、其他
 
(一)CA锁中尚未配置电子印章的企业(可在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办理,详细见网址https://www.jxca.org.cn/ca_case/DKF_SZJ/201907/t20190717_1494624.htm)。业务申请提交成功后,须在“我的办件”中打印出带条形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无条形码的申请表无效),签字盖章后报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初审部门,由初审部门转报我厅。
 
(三)“资质系统”将与相关数据库对接,凡自动获取到的信息,企业在申报业务时均不需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比如,“资质系统”将自动获取“江西住建云平台”人员库中的人员信息,身份证、职称证等资料无需上传;“资质系统”将自动获取企业工商信息,营业执照、工商变更通知书等资料无需上传。
 
(四)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事项,均不经过县级主管部门(省直管试点县(市)除外)初审。
 
(五)“资质系统”中已录入了各级审批人员的信息,并分配了相应的操作权限。各地审批人员需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完成实名验证后登录“资质系统”,确有需要的可自愿自行办理实名制CA锁,凭实名制CA锁登录“资质系统”。
 
“资质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行政审批处:王鹏,联系电话:0791-86223771
 
信息中心:0791-86237302
 
技术咨询电话(安徽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551-64935189转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