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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证问题通知解读

时间:2016-06-27 来源: 建工网


换证问题通知解读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0月9日)一共阐述列六个方面的问题。下面我们来一一解读: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建筑业发展,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这一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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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证问题通知解读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0月9日)一共阐述列六个方面的问题。下面我们来一一解读: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建筑业发展,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这一条总概括的话语就奠定了此次通知的基调,就是简政放权,简化企业资质换证办理流程及程序。
 
  一、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此条通知是针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说明。取消了一些考核指标,主要是为了使总承包企业换证更方便和简洁。本身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其技术力量是中国建筑业的中流砥柱,此次换证洗牌不可能将其抹掉,但是如果按原来的文件标准要求,其提交的资料又比较冗杂,操作起来十分不便,不符合简政放权的原则。相当于告诉大家,航母级别的公司可以直接来换证就好了。
 
  二、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此条通知主要是放开了一些资质承揽的限制,特级企业可以随便承揽工程,放开竞争重量级的保护。大航母可以和小舰艇进行搏杀,大鱼吃小鱼,这样建筑市场中的小鱼小虾就会在此次洗牌中销声匿迹。航母可以兼并或者消灭一些名不副实的小企业,保留具有竞争力的建筑企业,为下一次建筑市场的辉煌打好基础。那些浑水摸鱼的小企业的灭亡也间接提高了中国建筑业的水平。然后,肃正后的中国建筑企业通过“一带一路”走出国门,亮相世界。
 
  三、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此通知可以略过,只是调整了专业承包范围,反正钢结构工程就是那么回事。
 
  四、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此通知总体来说就是简化换证手续,保证所有企业能按既定计划时间换证完毕。注意“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也就是说只是取消了换证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0日)的一些事项,对于《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没有更改。也就是说2017年以后的企业资质管理(资质新增、升级、变更、增项及延续)依旧需要审核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这三大类别的资料。
 
  五、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此通知和上一条通知一样,只是针对此次换证过程中的审查要求进行了更改。换证过程中,取消“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要求。也就是说:
 
  (1)如果原来的一级企业在换证过程中,如果只是简单的旧证换新证,那么遵从第四条之规定,直接拿旧证书来换新证书,如果新标准的要求高于原标准的,那么换证时,还需要新增注册建造师。
 
  (2)如果原来的一级企业在换证过程中,同时申请升级特级资质或者增项资质,那么先换取同等级资质的新证。然后,原来的既有人员和资产材料不再审查,而直接审查资质升级或者增项资质相应标准需要的额外的注册执业人员资料即可。
 
  综上所述,此条规定并不能影响注册执业证书的需求,反而是增加了市场的需求量。
 
  早在此通知之前,云南省住建厅就已经发文,将过渡期延展至2018年12月31日。主要就是因为换证过程中需要审查的资料太多,太复杂。为了保证本省的建筑企业能及时换证,才发文延展过渡期。云南省住建厅发文见下链接:
 
  http://www.ynjst.gov.cn/detail.aspx?id=3&did=21802
 
  此消息也间接证明了新规新证的换证过程是多么复杂的一个流程和程序,所以也就有了此次10月9日住建部关于资质换证的简政放权的通知。否则全国大部分建筑企业如果在此次换证中不能及时完成,那么又是一大批在建工程需要等待换证完成,一大批计划项目的启动被滞后,年底中央政府的经济指标必然大幅下降,国外的中国经济崩溃论必然要掀起轩然大波,对于政局的稳定是及其不利的。
 
  六、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暂不换证。
 
  此通知可以略过,劳务承包企业不再此次换证大潮范围内,毕竟农民工也是建筑业的基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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