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

时间:2021-03-14 来源: 建工网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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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3.特例是表见代理: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但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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