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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省直一建报名时间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为做好省直报名点2018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9月15日0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6日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入座,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年。
5.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级别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三)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四)报考条件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五)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五、报名程序
省直报名点接受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人员报名,其他各市的报考人员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登录后,选择“报考省份”(江苏省),进入报名信息维护页面,在“选择地市”栏中选择最下方 “江苏省省直”报名点。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先审核再缴费(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报名形式,报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
1.个人注册或登录。报考人员访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个人注册或登录。
2.网上信息填报。报考人员注册后点击“帮助”按钮,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按照步骤流程进行信息填报。
3.系统照片审核。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等待网上照片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报名表。
4.网上报名时间:7月11日09:00~23日17:00(逾期不接受补报)。
(二)现场资格审核
新报考人员及“增报专业”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不必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只须于7月27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
注:凡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系统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外省转入报考人员视为新报考人员,必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本年度考试。
1.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0日、23日~2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2.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江苏省住建厅便民服务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
3. 新报考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8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注:请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切勿改变条形码大小,在“单位意见”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8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注:请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切勿改变条形码大小,在“单位意见”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
5. 报考人员的工作年限或学历存有异议的,现场审核工作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请务必尽快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7日下午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手机绑定功能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全国统一网报平台设有手机绑定功能,每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用户。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即可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修改仅限用户名、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其他信息,报考人员成功注册后,用户名、姓名和身份证无法修改)。用户变更绑定手机号可在注册维护模块完成。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手机推送短信业务因故取消,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信息,进行后续操作。
(二)照片上传
1. 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2.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3. 照片上传后,经系统审核通过即为网上审核通过,网上审核只审照片,不对个人填报信息及资格进行审核。
4. 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
(三)其他
1. 网上报名系统显示的资格审核状态为资格初审结果,最终考试资格以省级人事考试主管部门资格终审结果为准。
2.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现场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 请报考人员事先将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
2. 材料装订:
请事先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或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依次整理后用订书机装订于左上角(所有纸张规格为A4纸)。
3.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证件原件核实后当场退回,报名表和材料复印件上交留存。
4. 由于报考人数多,为确保现场秩序,加快审核速度,请报考人员自觉排队,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八、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
对于有收费票据需要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19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银城广场A座8楼11号窗口(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领取,届时关注“江苏建设人才”(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相关通知。因涉及费用上缴结算,务必于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不再办理。
九、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可于9月7日~13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报考人员请于考试结束3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方式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成绩公布3个月后关注“江苏建设人才”(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及时查看相关证书发放通知。
附件:1. 省直报名点2018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2. 专业对照表
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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