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入口
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入口:http://jy.jljsw.gov.cn:8071/
也可以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点击“三类特种”进入“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培训管理系统”进行操作。
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一、登录须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机构、企业、个人、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www.jlsjsjy.com)点击“三类特种”进入“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培训管理系统”进行操作。插上USB身份证阅读机、下载驱动程序安装。
二、“三类人员”报名须知
(一)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4.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三)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4.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进入培训系统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类别采集人员身份信息→填写基本情况→上传毕业证、注册建造师证扫描件→报名成功→主管部门审核→学员在线学习→主管部门分配考场→学员申请考试→打印准考证(若学员未打印准考证可联系主管部门取消该学员的本次考试,已打印准考证的学员无法取消考试资格),参加考试。
注:学员的类别和人员学历或所报往地区等信息录入错误,在未审核的情况下学员可进入系统进行修改,已审核的学员不可修改任何信息,单位录入有误可提交单位变更申请。各市州主管部门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请不要随意删除学员信息。各市州主管部门在考试结束后请及时上传考试成绩。
三、“特种作业人员”报名须知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
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进入培训系统点击在线报名→选择工种→采集人员身份信息→填写基本情况→上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报名成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主管部门分配考场→学员申请考试→打印准考证(若学员未打印准考证可联系主管部门取消该学员的本次考试,已打印准考证的学员无法取消考试资格)参加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
四、企业账号
企业账号和密码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企业账号可以对本企业人员进行管理,对原持证人员信息备案入库。
五、技术支持
电 话:0431-85076811 13843099585
联系人:陶能飞
Q Q群:229576032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的通知
吉建安〔2016〕10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单位:
根据厅总体工作安排,为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从5月3日起开始启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安全生产人员执业证书管理系统从发文之日起停止使用。5月份开始启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延续、变更、注销等业务均使用新系统。
二、施工企业将所有持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信息,进入一体化平台人员库。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暂停办理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相关业务。
三、企业通过平台报名“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时,由企业报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组织考试。名地组织考试时,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正式文书向省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申请考核,逾期不予受理,电话请示无效。
四、各施工企业要控制好本企业的“安管人员”数量,新报名专职安全员不能超出满足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2倍(以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人数为基数),严禁以“安管人员”的数量来顶替资质人员数量,负责审核的机构和人员要严格控制数量和条件。如企业有特殊需求应向省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写出申请,说明理由。
五、参加学习和考试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严禁出现替考、使用手机、作弊软件和存储介质,如发现违纪人员一年内不允许报名考试。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吊销和停止执业资格人员,要按照通报文件中处理结果执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