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承包人及时向项目监理
时间:2019-10-11 09:4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承包人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索赔申请 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承包人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索赔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补偿的经济损失如下:(1)在建工程损失30万元;(2)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损失5万元;(3)承包人受伤人员医药费和补偿金4.5万元;(4)工程清理修复费用2万元。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A.32.0 B.36.5 C.37.0 D.41.5 答案:A 解析: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在建工程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补偿金额为32万元。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损失、承包人受伤人员医药费均由承包人承担,不能索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