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网移动版

主页 > 消防工程师 >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辅导 >

水喷雾灭火系统不适用范围

水喷雾灭火系统不适用范围

 (一)不适宜用水扑救的物质
 
  1.过氧化物
 
  过氧化物是指过氧化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钡、过氧化镁等。这类物质遇水后会发生剧烈分解反应,放出反应热并生成氧气,其与某些有机物、易燃物、可燃物、轻金属及其盐类化合物接触时能引起剧烈的分解反应,由于反应速度过快可能引起爆炸或燃烧。
 
  2.遇水燃烧物质
 
  遇水燃烧物质包括金属钾、金属钠、碳化钙(电石)、碳化铝、碳化钠、碳化钾等。这类物质遇水后能使水分解,夺取水中的氧与之化合,并放出热量和产生可燃气体造成燃烧或爆炸的恶果。
 
  (二)使用水雾会造成爆炸或破坏的场所
 
  1.高温密闭的容器内或空间内
 
  当水雾喷入时,由于水雾的急剧汽化使容器或空间内的压力急剧升高,有造成破坏或爆炸的危险。
 
  2.表面温度经常处于高温状态的可燃液体
 
  当水雾喷射至其表面时会造成可燃液体的飞溅,致使火灾蔓延。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