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登记制度 时间:2016-06-22 19: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土地估价师登记制度 土地估价师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省级以上土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换发证书。 凡脱离土地估价工作三年以上或其他原因不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不能给予重新注册登记,其所取得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