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时,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特点是
时间:2024-08-25 10:5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建筑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时,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特点是 1.建筑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时,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特点是( )。 A.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B.合同管理难度小 C.不利于控制工程进度 D.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答案】A 【解析】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 优点: (1)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 (2)有利于控制工程进度,可缩短建设周期。 (3)可从价值工程或全寿命期费用角度取得明显的经济效果,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 缺点: (1)合同条款不易准确确定,容易造成合同争议。 (2)合同管理难度较大,造成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 (3)总承包单位要承担较大风险。 (4)建设单位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范围小。 (5)质量控制难度加大。 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单位宜委托一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在该委托方式下,监理工程师需具备较全面的知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A.组织审查施工方案 B.审查开复工报审表 C.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D.调解施工合同争议 【答案】B 【解析】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A.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B.主持图纸会审会议 C.主持或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D.主持设计交底会议 【答案】A 【解析】(二)监理人主要义务 ⒈监理工作内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