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有
时间:2023-11-16 10:3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有 1.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有()。 A.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C.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主张解除的当事人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D.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E.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方式 【答案】ADE 【解析】B错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末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C错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2.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存在的下列情形中,应当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 A.利用虚假材料取得企业资质的 B.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C.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D.因转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E.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答案】ABDE 3.下列情形中,属于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的有() A.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B.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 C.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的 D.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的 E.建设单位将建筑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答案】ABCD 【解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进步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2)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3)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4)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5)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