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工期和费用,但不可要求利润补偿的情形有
时间:2023-06-13 10:1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工期和费用,但不可要求利润补偿的情形有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工期和费用,但不可要求利润补偿的情形有()。 A.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B.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C.施工工程中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 D.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 E.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影响 【参考答案】CE 【解析】(1)工期索赔。承包人提出工期索赔,通常是由于下述原因: 1)合同文件的内容出错或互相矛盾; 2)监理工程师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曾发出承包人要求的图纸和指示; 3)有关放线的资料不准; 4)不利的自然条件; 5)在现场发现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 6)额外的样本与试验; 7)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命令暂停工程; 8)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供现场; 9)发包人违约; 10)不可抗力(特别事件)。 以上这些原因要求延长工期,只要承包人能提出合理的证据,一般可获得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的同意,有的还可索赔损失。 (2)延期产生的费用索赔以上提出的工期索赔中,凡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延期,属于发包人也无法预见到的情况,如特殊反常天气等,承包人可得到延长工期,但得不到费用补偿。凡纯属发包人方面的原因造成拖期,不仅应给承包人延长工期,还应给予费用补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