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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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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温馨提示

系统各使用用户:

一、项目数据勘误流程
项目数据勘误是指: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调整等因素造成的、已上报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中涉及的施工图审查、中标通知书、
合同备案、施工许和竣工备案环节信息中缺失或确实有误的信息,可由企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项目数据勘误申请。项目数据勘误流程:首先由企业向项目所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共同加盖公章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信息完善承诺书》及施工许可证等相关佐证材料,经项目所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上报市(州)、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认定核实后形成正式书面报告并加盖市(州)、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通过政务网报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需同步通过系统推送市(州)、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书面盖章报告、五方责任主体书面盖章承诺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核实市(州)、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的相关报告后通知省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单位落实系统数据的修改勘误工作并按要求推送至住建部全国建筑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勘误需要分别在省公共服务平台和住建部全国建筑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完成数据勘误。省公共服务系统在接到省厅转来的核准勘误文件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勘误操作(请各企业在提交的申请报告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在数据勘误时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的企业的相关人员);住建部全国建筑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端的勘误,具体的完成时间以住建部审批完成时间为准。
二、业绩等级升级流程
业绩等级升级是指:按全国建筑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定义业绩数据等级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其中 A、B、C 分别对应省级、市州级、县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项目;D 级指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项目。根据住建部要求,2019 年 7 月 1 日以前进入到全国建筑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业绩数据统一设置为 D 等级,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进行数据等级升级,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其审核部门的行政层级设置对应的数据等级业绩等级升级流程:我省的项目业绩数据等级申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即按照 D-C-B-A)逐级进行申请,不可跨级直接进行申请。申请数据等级升级的项目必须是在省公共服务系统中完成了施工许可证审核的项目。数据等级 C 和 B 的审核分别由县区和市州、贵安新区住建局进行审核,审核中具体需要哪些佐证材料由各县区和市州、贵安新区住建局自行确定,企业可咨询相关住建局。数据等级 A 的审核由省厅负责,企业在申请升级到等级 A 时需向省厅提供该项目的立项文件、施工许可证原件、有关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以供审核核验。
三、其他的事宜
1、根据省公共服务平台的流程,工程项目在省公共服务平台上完成施工许可证在线审批后即可推送至住建部全国建筑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工程项目未通过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施工许可审批的项
目不能推送至住建部全国建筑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2、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历史业绩信息完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业绩信息原则上不予补录。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录的,由企业向项目所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该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共同加盖公章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信息补录承诺书》及立项文件、施工许可证原件、有关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佐证材料,经项目所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州)、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认定核实形成正式书面报告并加盖市(州)、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通过政务网报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需同步通过系统推送市(州)、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书面盖章报告、五方责任主体书面盖章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经省住建厅再次核定后可予以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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