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规费标准核定管理信息系统:http://222.209.216.8
时间:2017-04-28 11:3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四川省建设工程规费标准核定管理信息系统:http://222.209.216.85:8089 申报《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详解
1、问:《规费计取标准》办理时间、办理周期? 答:省造价管理总站办理《规费计取标准》的时间是每周的星期一和星期三,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按规定的申办流程申报后,清单资料齐备,现场即可核验办理取证。 2、问:如何在网上申办《规费计取标准》? 答:与2015年定额配套的规费计取标准实行网上申报,请在(http://www.sceci.net)四川省造价信息网办事大厅内选 规费证申办进入。并按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申办流程》办理。 3、问:施工企业登录管理系统需要密码吗?如何选择工商注册地区? 答:填上 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验证码登陆,申请书中工商注册地区指企业工商注册地,按以下说明选取: (1)省外工商局发 “营业执照”请选择 外地企业; (2)四川省工商局发 “营业执照”请选择 省属企业; (3)四川省内市、州工商局发 “营业执照”请按发证工商局所属市、州选择。申报后到系统提供地址的管理部门核定。 4、问:申请书中的“经营情况”如何填写? 答:经营情况按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数据填报,省外入川施工企业以总公司的数据填报。 5、问:申请书中资质类别及等级如何选填? 答:总承包资质类别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类。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企业按持有资质类别和级别选择相应选项。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不分资质等级。 6、问:规费缴纳情况如何填写?社保(公积金)部门不提供汇总表怎么办? 答:上一年度12个月“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如实填报。无社保及公积金可以不报。此项数据应与“五险一金汇总表”和提供的“财务凭证”一致。网上申报系统提供样表下载,按实填写后,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扫描上传。 7、问: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承诺书的具体内容? 答:网上申报系统中有固定模板,打印、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扫描上传。 8、问:省外施工企业需要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吗? 答:省外施工企业不需要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9、问:怎么让扫描件电子文档调整到300K 以内? 答:上传扫描件仅支持JPG格式,电子文档大小不能超过300K。可用WINDOWS系统画图重新调整到300K以内转存JPG格式。可百度:扫描图片缩小容量方法。 请使用IE浏览器填报材料。诚信申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 入川证 四项可上传一页,资质证书、五险一金两项可上传三页。 10、问:企业上一年度为职工实际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证明是财务凭证吗? 答:是。企业上一年度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财务凭证指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发票或银行缴费的电子回单等,复印扫描要求清晰可辨。成都市参保的施工企业上传资料以“成都市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月账实缴明细汇总”为准。 特别提醒:在成都市(含各区县)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请注意,根据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规范出具企业取费证年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函》:凡在成都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可直接在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官网(http://www.cdhrss.gov.cn)上打印出“成都市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明细人员明细(实缴)”或“成都市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汇总(实缴)”,作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1、问:《关于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橙色封面)继续使用的通知》(川建价发 【2015】12号)的意思是什么? 答:与2009定额配套(橙色封面)的规费标准仍然有效,继续使用。与2015定额配套(蓝色封面)的规费标准,企业可自愿申办。 12、问:为什么规费标准(蓝色封面)费率比规费标准(橙色封面)费率低? 答:主要是取费基础不同。规费标准(蓝色封面)与2015定额配套,规费标准(橙色封面)与2009定额配套。 13、问:申报资料上传后,需要网上通过后才到现场核定吗? 答:申报资料上传后不需等待网上核定。 14、问:企业上报资料后发现有误,需要主管部门退回才能进行修改吗? 答:重新登录可见申请表页面下端有 取消申请一项,企业可自行撤回上报资料修改。 15、问:规费计取标准已核定后,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升级,可以重新办理规费证吗? 答:《规费计取标准》核定后,当年不再核定。下一年度再申报。 16、问:施工企业2016年4月办的《规费计取标准》到期时间是2017年4月吗? 2017 年《规费计取标准》办理截止时间? 答:《规费计取标准》的核定日期、发证日期不是下一年度办理的限期,2016年任一时间办的证书,都应按川建价发【2016】42号通知规定办理。 17 、问:施工企业名称更名、营业执照号变更及添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遗失补办《规费计取标准》需要什么手续? 答:《规费计取标准》信息变更仅限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施工企业其他信息改变《规费计取标准》不需变更。施工企业登录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管理系统,变更申办,并上传相关资料。 (1)施工企业名称变更:填报管理系统内变更申请,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2)营业执照号变更及添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管理系统内变更申请,企业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3)证书遗失补办:省级报刊刊登证书遗失声明,补办情况说明,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现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18、为什么系统报错无法登录? 答: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核准后,以新信息登录管理系统。变更之前须以原营业执照信息登录,如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系统将报错无法登录。 施工企业初次填报信息有误造成正确信息无法登录,带营业执照原件到管理部门查证后,以错误信息登入进行修改。 19、《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核定申请书》在哪里打印? 答:管理系统内的资料提交成功,系统会提示打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核定申请书》。
网上填报资料清单:(不分省内、外企业,新办、年度核定,准备资料一致)
注: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上信息一致,若有变更,请上传相应的变更页面。
现场递交资料装订顺序:
注:若与《诚信申报承诺书》相悖,将收回证书,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申请,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现场递交申办资料、出示证书清单: 1. 《营业执照》 (副本) 原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二维码复印件 3. 《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原件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复印件 4. (2015 -2020)年度核定带上原持有的蓝色《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5. 上一年度12个月“五险一金”缴纳缴纳的财务凭证(发票或银行的电子回单)复印件 领证书请核对: 企业名称、工程规费核定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