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网移动版

主页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 >

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1)一般以单位工程(单项合同)为对象归集生产费用,计算工程成本←独立的预算。

  (2)对合同分立以确定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多项资产、独立的计划。

  (3)对合同合并以确定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密切关联(P105的3条)。

  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①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②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③ 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