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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要求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要求

一、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设计使用年限可分为四类,分别为:Ⅰ类为临时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Ⅱ类为易于替换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Ⅲ类为普通房屋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Ⅳ类为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二、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可分为一、二、三、四、五类,其中一类为一般环境。三、混凝土结构环境作用等级可分为A、B、C、D、E、F六级。

三、满足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

1.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与设计使用年限、作用环境类别及作用等级有关;

2.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

四、一般环境中混凝土材料与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

1.一般环境中混凝土结构耐久性与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混凝土材料、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水胶比等因素有关;

2.钢筋的最小保护层厚度与构件、设计作用年限、环境类别及作用等级、混凝土强度等级、最大水胶比有关;

3.直接接触土体浇筑的构件,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7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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