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电规定
时间:2021-06-30 09:2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施工临时用电规定 一、临时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否则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现场监理签认后实施。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室外220V灯具距离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得低于2.5m。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强制性条文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3.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4.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5.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6.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7.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8.施工现场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9.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即五芯电缆。 10.配电系统应采用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方式。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和控制用电设备不宜超过3m。 11.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