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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组对质量要求

管道组对质量要求

(一)管道组成件

1.管道安装应按“先大管、后小管,先主管、后支管,先下部管、后中上部管”的原则。

2.当壁厚不等时,应对厚壁侧管进行削薄处理,以防止造成焊接应力集中,降低接头的疲劳强度。

(二)管道组成件焊缝

1.两相邻管道的纵向焊缝或螺旋焊缝之间的相互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不得有十字形焊缝;同一管道上的两条纵向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管沟和地上管道两相邻环焊缝之间的距离应大于钢管外径,且不得小于150mm;预制直埋保温管两相邻环焊缝中心间距不宜小于2m.

2.严禁采用在焊口两侧加热延伸管道长度、螺栓强力拧紧、夹焊金属填充物和使补偿器变形等方法强行对口焊接。

3.管道环焊缝不得置于建筑物、闸井(或检查室)的墙壁或其他构筑物的结构中。因保护距离不足而设在套管或保护性地沟中的管道不应设有环焊缝,否则应对此焊缝的焊接质量进行100%的无损探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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