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1年后,房地产开发商尚欠施工企业一笔工程款

时间:2017-09-18 来源: 建工网


工程竣工1年后,房地产开发商尚欠施工企业一笔工程款 工程竣工1年后,房地产开发商尚欠施工企业一笔工程款,并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付款。同时,购房者也拖欠房地产开发商的购房款,且已到该支付的时间。此时,施工企业应( )。 A.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主张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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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1年后,房地产开发商尚欠施工企业一笔工程款

工程竣工1年后,房地产开发商尚欠施工企业一笔工程款,并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付款。同时,购房者也拖欠房地产开发商的购房款,且已到该支付的时间。此时,施工企业应( )。

A.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主张该购房款;

B.以房地产开发商名义向人民法院主张该购房款;

C.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购房者主张该购房款;

D.以房地产开发商名义直接向购房者主张该购房款。     

答案:A。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时不能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债权为限.其发生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债权为限,其发生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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