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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工期和费用,但不可要求利润补偿的情形有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工期和费用,但不可要求利润补偿的情形有()。
A.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B.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C.施工工程中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
D.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
E.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影响
【参考答案】CE
【解析】(1)工期索赔。承包人提出工期索赔,通常是由于下述原因:
1)合同文件的内容出错或互相矛盾;
2)监理工程师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曾发出承包人要求的图纸和指示;
3)有关放线的资料不准;
4)不利的自然条件;
5)在现场发现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
6)额外的样本与试验;
7)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命令暂停工程;
8)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供现场;
9)发包人违约;
10)不可抗力(特别事件)。
以上这些原因要求延长工期,只要承包人能提出合理的证据,一般可获得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的同意,有的还可索赔损失。
(2)延期产生的费用索赔以上提出的工期索赔中,凡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延期,属于发包人也无法预见到的情况,如特殊反常天气等,承包人可得到延长工期,但得不到费用补偿。凡纯属发包人方面的原因造成拖期,不仅应给承包人延长工期,还应给予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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