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建工网 > 住建厅(局)网 > 正文

汉中市住建局网址:http://zjj.hanzhong.gov.cn

时间:2021-06-20 来源: 建工网


汉中市住建局 汉中市住建局网址: http://zjj.hanzhong.gov.cn 汉中市住建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汉中市市政府1#大楼8楼; 邮政编码:723003; 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2626554; 传真:26268

建工网jiangongw.com搜集整理!

汉中市住建局

汉中市住建局网址:http://zjj.hanzhong.gov.cn

汉中市住建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汉中市市政府1#大楼8楼;

邮政编码:723003;

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2626554;

传⠂ 真:2626872;

汉中市住建局主要职责

(一) 贯彻中省住房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住房管理、建筑业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住房管理、建筑业管理、房地产业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二)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的申报及资金争取工作,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负责市本级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承担市本级直管公房、公租房的分配入住、租金 
收缴、房屋维修、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县区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及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 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房产交易监管和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强化住房物业管理。指导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负责中心城区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保障性住房个人住房信息査询。负责全市四级和暂定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工作和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审核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开展对房产交易市场、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指导与管理。 
  (四) 负责全市城市房屋安全技术鉴定的组织管理和对危旧房屋的安全检查工作。 
  (五) 监督管理全市城市房屋征收、旧城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房产评估、房产测绘等中介服务。 
  (六) 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配套管网、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市政道路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建档案工作。指导全市县城、镇、村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市级重点镇建设, 
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七) 指导全市城市设计、风貌塑造工作,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城市设计、风貌塑造;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城市修补专项规划;做好《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的相关工作。 
  (八) 组织编制和实施中心城区城市防洪专项规划和防洪预案, 指导全市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作。 
  ( 九) 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和建设工程招投标、造价、监理、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和建设行业劳保统筹等相关工作,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招投标交易监管工作,负责建筑行业有关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和市级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十) 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审查和管理工作。 
  (十一) 负责全市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编制实施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市本级规划许可项目的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备案、核验等工作,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认定初审,以及建筑科技推广和绿色建筑申报工作。 
  (十二) 承担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组织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负责重点保护建筑的普查认定、分类保护和一般建筑保护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工作。 
  (十三) 负责全市建筑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和优秀人才在汉安居住房保障工作,制定并落实人才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牵头负责全市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县区住建部门农村房屋安全评级,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十四)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此文章是由建工网(www.jiangongw.com)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本文仅供学习参考!

  • TAG:汉中市住建局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