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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省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考务安排
关于2019年度安徽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9〕183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文件《关于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科目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和《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4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
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
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二、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专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报名步骤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应于7月26日9:00至8月12日17: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照片审核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页面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报考人员慎重选用。
根据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请准确选择报名点。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后,将无法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谨慎操作。报考人员报考时应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二)资格审核
全省实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材料如下: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满足报考条件6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省直报考人员先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花名册》(见附件),于8月15日携带花名册和审核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场资格审核(不受理报考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部门负责。各市人社、住建部门相关机构要密切配合,及时在后台设置本市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最迟于8月18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和网上确认工作。
各资格审核部门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凡在报名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有关资审部门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计〔2016〕82号文件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字〔1996〕234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费按每人95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1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9元的标准收取。
应试人员请于8月26日17: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应试人员缴费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应选用标准化考场,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请应试人员于10月15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换使用。
(二)省直管县考务安排
广德县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三)其他事项
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各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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