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网jiangongw.com搜集整理!
水利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要求
1.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组织
(1)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以及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2)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条件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完成。
(2)工程已按规定进行了有关验收。
(3)观测仪器和设备已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
(4)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5)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
(6)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
(7)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
(8)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3.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主要工作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和工作完成情况。
(2)检查施工现场清理情况。
(3)检查已投入使用工程运行情况。
(4)检查验收资料整理情况。
(5)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6)检查工程完工结算情况。
(7)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8)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9)确定合同工程完工日期。
(10)讨论并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程序及成果
(1)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工作程序可参照单位工程验收的有关规定进行。
(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此文章是由建工网(www.jiangongw.com)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本文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