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网jiangongw.com搜集整理!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要求
一、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1.病险水库是通过规定程序确定为三类坝的水库。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2.大坝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
3.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等。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
《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1]426号)
1.分级责任及建设目标
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或所管辖)的全部规划项目。
2.建设制度
资金管理:中小河流治理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防洪主体工程建设。
质量和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三、验收前蓄水验收安全鉴定
水库建设工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等)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1.蓄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
3.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任务:
1)对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安装的质量进行检查;
2)对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进行评价;
3)提出蓄水安全鉴定意见;
4)明确是否具备蓄水验收的条件。
7.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程序包括工作大纲编制、自检报告编写、现场鉴定与鉴定报告编写、鉴定报告审定等4个阶段。
此文章是由建工网(www.jiangongw.com)整理,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犯贵方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本文仅供学习参考!